葫芦岛中级职称考试培训
发布时间:2022-02-12 11:35:35葫芦岛中级职称考试培训,中级会计职称培训首选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票据权利的取得
票据权利的取得:
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利的取得
(1)出票取得。
(2)转让取得。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
(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
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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