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零基础会计培训
发布时间:2022-03-12 21:41:32佛山零基础会计培训,会计网课效率高。一起来看看会计培训知识。
原有固定资产能否适用缩短折旧年限
【问题】
我公司资产桥梁符合长期振动的要求,但前期已采取25年的时间提取折旧。现在能否依据所得税法32条及国税发[2009]81号文,重新确定折旧年限(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也就是说旧固定资产如果符合条件能否缩短折旧年限?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9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综上,贵企业的桥梁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
以上就是关于佛山零基础会计培训的详细介绍,比网校将为大家分享更多会计培训相关内容。

正保会计网校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实操指导
外贸&生产出口退税全盘账与申报
农业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及管控要点
餐饮企业开票办税实训平台(小规模纳税)
融资担保公司账务处理
广告企业账务处理及报表实操(含软件及资料)
医药行业涉税政策及风险点梳理
工业制造企业全盘账务及纳税申报实操专题
成本会计特训计划(1年)
财务管理层晋升特训营
事务所审计师特训计划(2年)
出纳上岗特训营
税务会计特训计划(1年)
财务经理特训计划(1年)
预算分析师33小时特训营
会计上岗实操教练班(网课+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