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以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0-03-1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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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以扣除吗

  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一、对于赞助支出,可划分为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与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两类。

  二、税法上的赞助支出一般是指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三、企业发生的赞助活动确实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根据交易的实质确定支出的性质,不能笼统地再以"赞助"的名义或"赞助支出"方式进行扣除:

  1、企业以宣传其形象、扩大其产品、服务等知名度为目的进行赞助;

  2、接受赞助的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媒介公开地为其进行宣传服务;

  3、如果接受赞助的单位为专门从事广告业的单位的,该支出的性质则属于广告性支出;

  4、接受赞助的单位为非从事广告业的单位的,该支出的性质就属于业务宣传费支出。

  四、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按规定比例扣除。目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规定比例: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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