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清零

发布时间:2020-04-02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清算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清零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与清算未分配利润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清算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清零
    未分配利润清算时,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6、最后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利润分配”科目应当分别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注销时,所积累的未分配利润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需要,法人股东不需要,个人股东的个税计算如下:
    1、从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3、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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