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摊销年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04-0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特许权摊销年限是多少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特许权的具体组成和特许经营的模式有关,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特许权。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与特许权摊销年限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特许权摊销年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转让或者受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收取或者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根据下列情形适时调整,未适时调整的,税务机关可以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一)无形资产价值发生根本性变化;

(二)按照营业常规,非关联方之间的可比交易应当存在特许权使用费调整机制;

(三)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企业及其关联方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或者使用的资产发生变化;

(四)企业及其关联方对无形资产进行后续开发、价值提升、维护、保护、应用和推广做出贡献而未得到合理补偿。

第三十二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转让或者受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收取或者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与无形资产为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匹配。与经济利益不匹配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实施特别纳税调整。未带来经济利益,且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全额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全额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以融资上市为主要目的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或者融资公司,仅因融资上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全额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型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2、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

3、一般说来,特许权利费是指为获得使用以下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与制造被估货物有关的专利、设计、图样、工序和诀窍等;

与被估货物的出口销售有关的商标、注册设计等;

与被估货物的使用有关的著作权、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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