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04-16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旨在保障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就业发展提供的资金,由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计提残保金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

计提残保金会计分录的两种帐务处理方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提取的话: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残保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如果提取的话: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可以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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