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员工实物要交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0-04-17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奖励员工实物要交个税吗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工资、薪金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由此可见,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实物奖励是与个人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应该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奖励员工个税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奖励员工实物要交个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中提到,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由此可见,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实物奖励是与个人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应该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如何计征?

税法规定,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公司给优秀员工发放iPad ,iPad的价格(按照凭证上或者市价)将计入到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缴纳个税。假设iPad价格为4000元,员工当月工资为5000元(除去标准扣除)。计征前,个税管家APP计算到应缴纳个税45元,计征后,应缴纳545元,虽然个税狂增了500元,但是相当于用500元买到了价值4000元的iPad,还是很不错的。

除了给员工的实物奖励,企业其他形式的奖励行为都是计征纳税的,但计征的类别得视情况而定。例如,个人抽奖所得奖品,属于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非独立性)。 

注意的问题: 

1.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行政事业单位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项目: 

(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2)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退休人员再任职(退休工资免税); 

(5)企业(职业)年金; 

(6)股票期权的行权等。 

个人独立劳动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例如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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