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走账对哪方有害

发布时间:2020-04-17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发票不走账对哪方有害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增值税发票开具,但是交易金额没有通过企业的账户,影响不大,一般的偷逃税款是通过少开发票、虚构采购事项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造成的,只要企业开具发票,无论资金金额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都是可以的。所以会计工作者一定要注意,发票的正确处理方式。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发票不走账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发票不走账对哪方有害

只要是通过公司账户的交易,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但是开了增值税发票的交易,可以不走公司账户,你们现金交易或者私人账户均可.

增值税发票,无论专票普票,都是开给公司的,这跟是否对公转账无关.

如果是小额的交易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允许使用现金支付(一般控制在单次交易总额2万以下).如果是大额的交易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尽量不使用现金支付.三流合一,对公账户,合同,发票的双方单位必须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发票对于公司的作用

一、发票是在税务局购买的,商家在税务局交过税后才能在税务局购买发票,发票是证明卖家有没有交过税的凭证,小商贩要承担税,所以他卖10元的东西,要承担一定的税,假如税是2元,他收到10元,如果开收据,他收到的10元完全可以装到他自己的腰包里,而开发票的话,他要交2元的税,最后到他腰包的只有8元了,2元增加了他的税务成本,所以他只开收据而不开发票,达到逃税的目的.

二、单位看到发票才知道此笔交易对方已经交过税了,如果没有发票,以后税务局查到你单位没有取得发票,此笔交易的税款本来由商家承担的现在要你单位承担,还要承担较高的罚款,所以你单位需要发票来做账,这样才不违反税法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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