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确认勾选还可以取消吗

发布时间:2020-04-22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专票确认勾选还可以取消吗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如果你勾选保存了,但是还未确认,到“发票勾选”界面,点“更多查询条件”。在“勾选状态”里点“已勾选”,这时,你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们就出现了。然后将左边的√去掉→保存→搞定。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专票确认勾选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专票确认勾选还可以取消吗

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如果你勾选保存了,但是还未确认,可以通过下面的步骤来取消:

1、到“发票勾选”界面,点“更多查询条件”。

2、在“勾选状态”里点“已勾选”,这时,你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们就出现了。

3、然后将左边的√去掉→保存→搞定。

每月发票勾选认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目前,发票认证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扫描仪扫描上传认证,这种方式必须在当月进行,一旦进入下月就自动算在下月的抵扣税额了。同理,上月是不能认证本月的发票的。

第二种方式是网上勾选,可以从当月开始就能认证,到下月申报本月税款结束后结束。需要注意的是,月初在上月还未申报时,勾选需要选择是否已经申报,如果勾选了已经申报,则计为当月的认证,如果勾选未申报,则仍为上月的认证。

已认证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4000+4000×17%) 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 5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2.企业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3]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775

贷:原材料 7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00×17%)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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