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个人社保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5-0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代缴个人社保账务处理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代缴个人社保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代缴个人社保账务处理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或其他应收款核算.

社会保险一般是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相关规定,养老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为企业负担.

社保费用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款项,属于一种职工薪酬,所以应该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归集核算.

代扣代缴社保实际上是指企业为了统一支付社保费用,从个人手上代扣款项一起缴纳.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有两种,

第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

这种情况,需要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同时,企业承揽对应的企业部分社保费用.

这种情况的社保会计处理分录为:

1、计提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个人负担的加上公司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即所谓挂靠方式,企业不负担社保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每月个人缴纳足额的社保给企业,企业代个人缴给社保局.这种情况实际是该个人与是否企业职工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而用其他应收款(先缴纳后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先收款再缴纳)科目来归集核算;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1、收到个人交来的社保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2、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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