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5-13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如何处理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是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在处理滞留票税务问题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清楚相关的风险问题。尽量不要让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成为滞留票的可能。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如何处理

一、处理如下:

提税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二、没有认证的原因:

1、购货方购入的货物属于固定资产,因此没有认证并抵扣,而是全额计入固定资产,因此没有认证信息;

2、由于没有在180天的认证期认证,造成无法认证并抵扣,只有全额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因此没有认证信息。

如何让正常经营企业的滞留票通过税务机关的检查?

1、企业出现增值税发票丢失时,让供应商配合企业进行进项抵扣。

2、企业取得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集体福利),会计应进行进项认证,申报增值税时,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因会计交接,未及时认证形成滞留票时,会计应收集滞留票对应货物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购、销合同,货物验收单,出、入库单,运费,收、付款单等。

滞留票未通过税务机关检查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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