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的进项发票怎么做账

发布时间:2020-05-1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福利费的进项发票怎么做账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外购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公司自行生产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发放给职工是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福利费的进项发票做账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福利费的进项发票怎么做账

发给职工做为福利的增值税发票有两种情况:

1.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外购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因为你买来的货物根本就不是用来卖的,这个进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链条已经中断,也就是说购买来的货物不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所以不可以抵扣;

2.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公司自行生产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发放给职工是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企业将购进的原材料作为职工福利如何做账?

购入的商品作为职工福利商品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应该在发放时做分录把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你的材料入库的时候没有抵扣进项税

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如果你的材料入库的时候已经抵扣了进项税

借:管理费用-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福利费开支范围

(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2)职工医药费

(3)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

(4)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

法规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下,职工福利费支出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如果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仍未将跨年度的福利费发票处理到位,一旦被查实,就得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补缴相关税款。 

当前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的“合理性”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入账凭证不合法,如企业职工食堂的采购支出,如果没有取得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外购物品未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

(2)自制支付凭证手续不齐全,收款人未签字确认或由他人代签字;

(3)金额较大的支出无内部决策支撑;

(4)有关补贴项目无发放依据。

综上所述,福利费支出除在规定限额(工资14%)外,还需要有合规的列支凭据,因此必须取得真实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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