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定金是否缴纳预交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6-10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预收定金是否缴纳预交增值税,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业务,会计预收的预售房款因商品房风险报酬没有转移,不符合会计收入确认条件,因此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将上述业务视同销售,要计算交纳增值税、所得税。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预收定金是否缴纳预交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业务,会计预收的预售房款因商品房风险报酬没有转移,不符合会计收入确认条件,因此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将上述业务视同销售,要计算交纳增值税、所得税,这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交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交所得税

借:城建税

借: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这时应交税费借方余额是站在会计立场,应理解为企业多交的税金,未来会计确认时再予冲回。

 

会计实际确认商品房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所得税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所得税

贷:城建税

贷:教育附加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房地产预收账款印花税怎么算

1.对于印花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预售商品房时,收到的预售款应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时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企业的预售款应转而未转收入的,应在预售款应转收入时计算补缴印花税并课征滞纳金。

对于印花税采取按实征收方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预售商品房时,如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所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或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

3.市区(含工业园区)的预征率维持不变,即: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分别为:2%、3%、4%,其他地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即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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