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民手中购买农产品没有发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6-16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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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手中购买农产品没有发票怎么办

第一招: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准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采购所有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

第二招: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选择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

第三招: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选择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

第四招:找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

第五招: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入账

 

企业收购农产品如何取得进项发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所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

收购农产品在税法上讲是要进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具体做法:

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然后用发票上的金额减去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货物的成本进行入账,具体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发票注明金额x(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注明金额x13%

贷:银行存款 发票注明金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进项税还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因为国家鼓励扶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是给予的一种补贴.首先,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这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然后,抵扣其实是增值税的原理决定的.众所周知的,增值税是链条性的,增值税的抵扣,实质上是抵扣所有上家缴的增值税.

比如11%税率下,张三按100卖给李四,李四再按200卖给王五,王五再按300卖给消费者.这时候,张三要交100*11%=11的增值税,李四要交200*11%-100*11%=11的税,王五要交300*11%-200*11%=11的税.

可是假如仅仅是政策上给张三免税的话,这时候对于李四来说,因为无法取得进项抵扣,结果就要交200*11%-0=22的税,这样一来,虽然表面上是给张三免税了,但实际上是李四承担了税负,而李四又会通过降低收购价格,把这多交的11块的税再转嫁给张三,从而使得国家的免税政策并不能真正的优惠到张三.

所以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赋,才有此种特殊规定,允许按照买价的13%扣除率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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