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0-06-24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

通讯费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一、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当地没有规定公务费用的标准,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报销的通讯费均是用于公务的,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1、必须要有发票凭证,应该还要求员工提供通讯公司开具的通讯费大类的明细账单。如果遇到税务稽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凭证证明该费用的实质,是会被直接要求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将通讯费作为补贴直接打入员工的银行卡工资或直接发放现金的(即非报销形式),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内部补贴制度在制定时应考虑到不可能全部员工都有公务所需,不同部门员工的公务所需是有差别的。

员工用票据报销的通讯费,交通费缴个税吗

1、通讯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因此,目前,各地对通讯费的扣除标准及征收方式不尽相同,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交通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而,对于您所述的员工以报销方式取得的交通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这类交通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当地有扣除标准,可按扣除标准后的金额计入工资合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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