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09-11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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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费用化期间: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对于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如果已经形成无形资产,进行归集:

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当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年末对费用化和资本化分别进行加计扣除:

在会计准则中,由于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如果这种初始确认是在企业合并中产生的无形资产,存在这种暂时性差异,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在后续的计提摊销期间,虽然也产生了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但是由于这个差异并非是暂时性的,因此,也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直接调整企业所得税的年报附表,纳税调整即可。

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怎么算?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五月又发布了财税〔2017〕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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