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怎样调整

发布时间:2020-10-0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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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怎样调整

应交税费为负债,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

尚未抵扣的税费,是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了销项税,也就是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

但由于增值税可以用购买货物的进项税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所以当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借方时,即存在未抵扣的进项税金.

应交税费的核算内容

应交税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相关会计分录:

按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补提.

补提上年度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补提上年度税金及附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结转上年度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合计数)

注:调整后即上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及附加各项的借方余额为0就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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