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开票的税务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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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开票的税务有什么规定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普通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

具体为: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目前九类个人所得税税目中除了"经营所得"外均需要扣缴义人代扣代缴,否则扣缴义务人就要承担一定的后果.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今年以来,部分省市对代开劳务费发票个税征管政策发生了改变.比如湖南《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湘税发﹝2019﹞1号文件规定:除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外,2019年2月1日起,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在申请代开发票环节,税务机关只对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5个税费种征收相应税费,其他税费种由纳税人按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截至2019年5月份,已有部分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发布文件表示,自然人代开发票,如果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打印"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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