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应计入现金流量表哪个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16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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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应计入现金流量表哪个项目

收到的款项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支付的款项在"支付的去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如果都在当月发生可以不体现,如果跨月发生可以计入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

代收代付会计分录

代收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代付款

代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税法有关代收代付的规定?

营业税条例第十四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对"价外费用"做了一个注解,"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实例分析:

例1】大华公司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厂房一幢,按租赁合同规定,每月租金于次月底支付,本月计提应付租金2500元.应记录:

借:制造费用2500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租金2500

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应付租金,应记录: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租金2500

贷:银行存款2500

【例2】大华公司实行退休金统筹,本月按规定标准计提统筹退休金3000元.则应记录: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3000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统筹退休金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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