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mem:北京大学工学院工程管理硕士2016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8-30分类: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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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工学院2016年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工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招收50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方式与报名

  1、北京大学工学院2016年工程管理硕士招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采取提前面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请登录工学院主页,按照《北京大学工学院工程管理硕士2016级招生方案》完成所有报考的步骤。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3、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申请、考试与录取

  报考录取流程:申请提前面试→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1、申请提前面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工学院网站公布的2016年MEM招生方案和招生时间安排,http://www.coe.pku.edu.cn/MEM_PKU中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入学申请表与报名基本信息表。工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笔试资格。获得提前笔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工学院组织的笔试进行选拔。

  通过笔试选拔的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参加面试。申请人的外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通过面试考核的考生,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英语二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于2016年3月中旬在北京大学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四、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采取周末上课的教学方式。实行学分制。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学费总额拟定为13.8万元(正在审批中, 2015年学费:9.9万元<分两年缴纳>)。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北京大学工学院将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详见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

  七、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八、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工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66328、010-62767454

  传真:010-62751812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804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coe.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