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2-05-14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根据《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期内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可一次性计算或累计计算。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才能进行证书注册。

一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注意:

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