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17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在现行准则颁布之前用权益法核算,从理论上为什么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主要保证其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可持续投资,现行准则颁布时2007年要求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由原来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与权益法转成本法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

  1、确认初始成本明细。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要按照权益法对于成本法初始投资进行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者确认投资成本。

  3、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份额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明细;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份额的,按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份额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份额需要区分:净利润影响、现金股利影响、资本公积影响和资产评估价值影响几个部分。

  5、净利润影响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现金股利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资本公积和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3)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同一控制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3)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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