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07-0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对外销售产品,只要符合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条件,可以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的成本费用。按照确认的收入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企业确认收入按照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步骤进行。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

熟练编制会计分录是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一般来说,我们需要从简单的会计分录学起,例如,出售商品收到货款就是我们经常接触的一个业务。出售商品收到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1、实现销售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票认证不同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1、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包括人工校正认证相符)认证完毕后,当场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要求企业当场核对发票份数,并返还企业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将发票原件退还纳税人。

3、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2日内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发票,必须当即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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