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派遣工资分录

发布时间:2020-07-30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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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务派遣工资分录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5000和个人社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劳务派遣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派遣,一方面降低了用工企业的培训成本,规避裁员的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用人的灵活性。因此,受到用工企业的青睐。那么,劳务派遣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由谁来代扣代缴呢?如何扣缴呢?

1.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被派遣人员是劳务派遣企业的“人”,而不是用人单位的人。通俗理解,就是劳务派遣公司花费成本费用养活员工,将员工派出去工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企业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派遣企业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都支付工资,如何扣缴个税?

还有一种情况,除了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外,用工企业可能还会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加班费、奖金、福利等等。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都支付工资薪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呢?

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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