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未认证发票本月认证分录

发布时间:2021-01-14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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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未认证发票本月认证分录

1。进项发票未认证时,做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认证通过,抵扣时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注意:发票开出180天内,必须认证抵扣。

未认证发票如何做会计分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购入当月即将认证、并可依法抵扣,则可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购入当月未打算认证,但是判定可以依法抵扣,则可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认证通过后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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