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24分类:二级建造师考试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