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便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发布时间:2017-06-06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1、一般安全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法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加强建设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进场初期安全意识松懈,造成安全事故。

②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便道便桥施工,加强工地安全巡查。如有违反安全条例者,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杜绝违章施工。

③实行质量、经济、安全、环保、标准化承包责任制,对施工班组实行奖惩。

④进场人员先接受安全教育,专业工种安全培训合格,再签定安全合同才能上岗操作;进场机械先检查安全证件、机械性能,加强机械养护,检查防冻液、启动电瓶、制动装制等。

⑤施工期间专人观察,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引起意外伤害。

⑥深入调查地下电缆、管线、设施状况,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防止引起破坏。

⑦及时在完成便道的道路交叉口,设警示标志、限重、限速标志、告示牌。

⑧构件吊装和安装须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要对每一个相关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确保施工安全。

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要穿救生衣。

⑩主梁拖拉就位纵梁安装前要铺设脚手板施工,两侧安装栏杆和扶手,栏杆外和横梁底部均必须挂上安全网,设临时脚手架供施工人员上下时使用。

?现场注意用电、用火安全,每天施工完毕应收好电线、气瓶,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关闭电闸。

2、吊装安全措施

①轮胎式起重机施工时,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②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③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④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应退至安全范围之外,吊车臂架下和机台工作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

⑤吊装用的钢丝绳、吊具等必须满足受力要求,且要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钢丝绳使用前一定要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⑥钢丝绳吊点部位要保证所吊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必要时加设支撑杆或扁担梁,以防止构件变形。

⑦为保证钢丝绳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应在吊点处加垫木板、麻片或采取其它措施使吊点处钢丝绳受力均匀,不产生应力集中,避免割绳、断绳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⑧钢丝绳安装好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牢固后方可指挥起吊。起吊时要缓慢提升吊钩,先收紧吊绳使之受力,然后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后才能正式起吊提升。

⑨吊装或拖拉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指挥和协调运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任何违规操作立即制止,纠正后方可继续吊装或拖拉。

⑩构件起吊后应根据实际情况,由起重工通过拉绳拉好重物防止旋转和晃动,任何人员、船只不得从被吊构件下通过。

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3、水道安全措施

由于便桥施工河道均只有乡村小船通过,保证小船正常通行和水道相关设施安全的措施如下:

①提前与村组管理人员取得联系,预设提示标志。

②施工中需要管制通行安排专人巡视;

③所有水上作业人员均配备安全帽、救生衣、防滑胶鞋、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和人身安全;

④水上作业船只拉锚固定,不得停靠于影响正常通行的位置(实施限航或禁航管制时除外),锚绳不得设置于水道范围内。

⑤遇大风天气风力6级以上时停止一切水上作业,所有水上设施采取有效保护和固定。

⑥主水道孔设置反光标志。

4、桥面安全措施

①为保证便桥承载安全,严防重载汽车上桥,便桥两头设置限载牌,限载50t。

②便桥两侧设置限速牌(限速10km/h),严禁小型机动车速度过快造成不安全因素。

③全桥需专人看护,保证限载、限速的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桥身焊点、螺栓、是否正常,梁身是否歪斜,确保安全。

④便桥尽量避免当地的村民及车辆通过。

5、保通行措施

工程施工中,可能会产生交通干扰的路段,设置必要的路障、警告信号、照明等。特殊地段,派专人值班,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因钢便桥须使用两年左右,必须对全桥加强观测、记录,保证安全通行。具体措施如下:

①一次对全桥进行测量观察,对全桥的沉降、偏位进行记录,待稳定后每月测量一次。

②每月对全桥拼装点、焊点焊缝及各型材检查一次,如发现关键焊点焊缝生锈老化、关键型材明显形变,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临时封闭交通,采取补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