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是大家一直很关注的问题,很多小伙伴在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在本文,比网校将针对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的相关内容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预收房款预缴土增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依据上述规定,预缴土增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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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3-13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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